输配电价换了算法:电量降、容量升,电费单在按什么收费
2026 年 7 月 10 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、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6〕1077 号),自 8 月 1 日起执行,监管周期三年(据中国能源网、华夏能源网 2026-07 报道)。文件落地两个多月,多数企业翻电费单时只看到一个”输配电价”的合计;这一轮真正动的,是它内部的两栏——一栏按度数收,一栏按容量收,走向相反。
本文核心:第四监管周期做的不是”降价”或”涨价”,是费率结构的再分配——从”按度收费”偏向”按容收费”。上海 10 千伏两部制电量电价降幅全国最大(每千瓦时下调 0.0416 元),容(需)量电价同时上调。企业该重算的是自己的负荷率,不是笼统的电价高低。